环境保护税计算方法
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不同应税项目确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为污染当量数,通过排放量除以污染当量值计算。规模化养殖污染当量需以养殖数量代替排放量计算,而医院水污染物则根据病床数或污水排放量核算。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为实际排放量(产生量减综合利用量和储存量),噪声污染以超标分贝数直接对应税额表计算。
环保税减免政策
符合条件的情形可享受减税免税。农业生产(非规模化养殖)、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城乡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场所达标排放,以及合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免征环保税。纳税人排放浓度低于标准30%或50%时,分别减按75%或50%征收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纳税时间为排放应税污染物当日。纳税地点为应税污染物排放地:大气和水污染物按排放口所在地,固体废物和噪声按产生地。征收管理需区分排放标准与地域规定,确保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