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的历史可追溯至唐代,其由节气演变为节日,并在唐末形成扫墓祭祖习俗。宋代是清明习俗融合的关键时期,寒食节的冷食祭扫与上巳节的踏青游春被整合为清明核心活动,形成兼具肃穆与欢愉的节日特质。官方设七日假期,推动其发展为都市化时代的民俗节日。
元朝延续清明祭祖传统,汉文化主体地位在少数民族统治下仍得以保留。明清时期,寒食节逐渐淡出,清明节以扫墓、踏青为核心,融入放风筝等娱乐活动。清代立法改革后,寒食节与清明仅隔一日,最终前者习俗完全融入后者。
近代以来,清明节被赋予新内涵:民国初年定为民族扫墓节,并短暂作为植树节;新中国成立后,革命烈士祭扫成为重要内容。2008年,清明节被列为法定节假日,并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彰显其文化传承意义。
清明节在东亚多国流行,其天人合一理念体现中华文明对自然与祖先的双重敬畏。节日融合农耕文明、伦理信仰与生活意趣,既是慎终追远的仪式,也是亲近自然的契机,成为连接历史与未来的文化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