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彤因失恋郁郁寡欢,其母亲与二哥李文熙为缓解她的情绪,委托媒人安排婚事。他们选中富家茶商之女于氏,强调两家门当户对的旧式婚姻背景。于氏年长两岁,端庄知礼,符合传统观念中“妻子需稳重持家”的标准,但李淑彤对此无感,认为对方性格乏味,更向往如杨翠玺般热烈的灵魂契合。
为促成婚事,李文熙提出交换条件:若李淑彤接受婚姻,便可获得三十万家产用于自立门户。李淑彤因孝心顺从家族安排,同时考虑到母亲作为妾室在李家处境艰难,希望通过分家改善母亲的生活质量。
旧时文人婚姻多由家族主导,元配妻子常被冷落。文中以鲁迅为例,其元配虽生儿育女却始终未得丈夫真心;胡适则为少数善待传统妻子的例外。李淑彤的婚姻映射了当时社会对女性情感需求的忽视,门当户对的联姻背后,是个人选择与家族利益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