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在武汉某菜场使用自带语音播报器制造虚假支付成功的假象,骗取商家商品。该女子挑选菜品后,通过手机扫码时触发语音播报器发出“支付宝到账35元”的提示音,店主误以为付款完成,事后查看监控才发现未实际支付。
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徐夏祥律师指出,该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付款事实。但根据湖北省立案标准,单次金额若未达5000元可能无法直接入刑,使用技术工具虽可能降低立案门槛至3000元,但语音播报器未被明确归类为技术工具,故需结合具体金额判定。
治安管理处罚方面,诈骗行为即使金额不足刑事立案标准,仍可面临5-15日拘留及500-1000元罚款,若使用技术手段或多次作案可能加重处罚。有观点认为该行为类似盗窃罪,但律师解释盗窃需秘密窃取,而此案中商家与当事人存在交易互动,本质仍属诈骗。
事件提醒公众,任何通过伪造支付完成的非法占有商品行为均属违法,可能面临法律惩处。商家需提高警惕,核实交易真实性,避免因技术工具伪造支付造成损失。法律对多次盗窃或情节恶劣的诈骗行为均有相应制裁措施,切勿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