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G85云昆高速重庆永川段发生一起高速轮胎脱落事故。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中第三轴外侧轮胎脱落,滚入永川服务区撞击行人黄某致其死亡。经调查,死者为危化品车辆随车押运员,事故发生时正与丈夫及保安停车休整。
法律分析指出,驾驶员刘某若因疏于车辆维护或明知隐患仍行驶,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单位存在系统性管理漏洞,其负责人或涉重大责任事故罪。民事赔偿责任主体可能包括驾驶员、所属公司、轮胎生产商或维修方。若轮胎质量问题或维修不当,可依据民法典追究产品责任。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若未及时排查隐患,需在多次事故后担责,此次单一事件暂不追责。随车押运员死亡属侵权损害,需通过民事赔偿解决,若驾驶员行为非故意,保险公司需在合同范围内赔偿。案件仍在调查中,涉及刑事责任认定、民事赔偿分配及多方责任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