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14条,当事人之间就同一交易订立多份合同时,以虚假一丝表示订立的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如果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隐藏真实一丝表示,被隐藏的合同仍具有有效性。在确定被隐藏合同无效或不发生效力时,应以被隐藏合同为事实基础,并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确定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如果多份定义均系真实一丝表示且不存在其他影响合同效力情形,则应在查明各合同时序和实际履行情况后判断是否发生了变更,并认定相应变更是否有效。但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变更合同时内容,则相应变更将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