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法与儿童劳动限制
根据工厂法规定,未满13岁的儿童每日劳动不得超过6小时,且需提供医生证明以确认年龄。然而,工厂主为规避法律限制,常雇佣外貌看似满13岁的儿童,导致雇佣低龄童工现象屡次减少。医生为迎合资本家和父母需求,虚报儿童年龄的现象普遍存在,进一步削弱法律效力。
劳动力市场与儿童贩卖乱象
伦敦贝特纳尔格林区等地存在公开的儿童劳动力交易市场,9岁以上儿童被父母以每周一先令八便士的价格出租给工厂,契约周期仅为一周。此类交易中,父母甚至将子女从贫民机构领出贩卖,或迫使其从事高危职业(如烟囱清扫工),导致儿童权益严重受损。
健康问题与儿童死亡率
英国户籍统计显示,工业区未满周岁婴儿死亡率极高,部分区域每10万名婴儿中死亡人数超过2.6万。调查指出,母亲因外出务工疏于照料、喂食鸦片剂及虐待是主因。但矛盾的是,农业区死亡率同样接近工业区,引发进一步研究。
公共卫生调查与矛盾结论
1861年官方调查发现,部分农业区通过改造沼泽地消除疟疾,却意外加剧婴儿死亡率。朱利安·汉特医生的报告(收录于《公共卫生第六号》)揭示,土地开发与农业改革导致儿童生存条件恶化,暴露法律漏洞与资本剥削对底层劳动力的系统性压迫。
资本剥削与法律干预
工厂法对部分工业部门实施六小时工作制后,工厂主抱怨父母转而将儿童贩卖至无限制的行业,迫使低龄儿童承担高强度劳动。资本为追求平等剥削条件,推动跨行业法律限制,但根源上的劳动力压榨与家庭贫困问题仍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