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节围绕内部控制审计的概念与目标展开。首先明确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由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过程,其核心目标包括确保经营合法合规、保障资产安全、提升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性,并通过提高经营效率推动企业发展战略实现。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是核心内容,其范围严格限定在与财务报告可靠性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需针对特定基准日(通常为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如考勤管理)不在审计意见范围内。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仅当其为重大缺陷时,需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以单独段落披露,但无需对其发表意见。这一规定体现了审计成本效益原则及对财务信息质量的侧重,确保内部控制基准日评估聚焦于核心风险领域。
最后强调,内部控制目标分类需区分国内外规范差异,国内制度更强调对财务报告可靠性的保障,而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与投资者需求共同决定了审计范围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