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标题、收件人、审计意见、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管理层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说明、签名盖章及报告日期等。标题需明确被审计单位,收件人通常为股东或治理层,审计意见需依据审计准则描述结论,而非直接使用“无保留意见”等术语。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涵盖内部控制维护、会计政策选择及财务信息公允列报,注册会计师则需说明其审计职责,包括执行审计程序、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及提供合理保证。审计报告需由具备签字权的注册会计师签名并加盖事务所公章,且报告日期不得早于获取充分审计证据的日期。
审计报告签署流程中,管理层需先确认财务报表终稿,注册会计师随后签署报告。若涉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关键审计事项或其他补充信息,需在报告中增加单独段落进行披露,确保内容完整且符合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