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数据审计总体要求
在审计报告中列报财务报表对应数据时,审计意见需涵盖包括对应数据的本期财务报表整体。通常情况下,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单独提及对应数据。对应数据不仅包括期初余额,还涉及利润表等可比性内容,需通过审计程序验证其准确性及对本期的影响。
上期非无保留意见事项处理
若上期财务报表存在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类型说明的事项(如重大错报),需评估该事项是否已解决。若已通过调整或披露恰当处理,本期审计报告无需提及上期问题;若未解决且对本期影响重大,需在非无保留意见段中同时说明本期和上期对应数据的影响。若影响不重大,则需披露未解决事项对可比性的潜在影响。
管理层拒绝调整的应对措施
若管理层拒绝更正上期重大错报审计处理且未恰当列报对应数据,本期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师应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见。若对应数据已恰当重述和披露,但上期报表未调整,可增加审计强调事项段要求说明重述情况。若管理层调整并重新公布上期报表,按第三时段期后事项处理,无需在当期报告中重复提及历史意见。
前任审计与未经审计的披露要求
若上期财务报表经过前任审计报告引用,审计报告中可提及前任意见类型及出具时间,并在其他事项段披露。若上期未经审计,需在审计其他事项段披露中说明对应数据未审计,但需确保其不影响本期财务报表审计范围,且审计师仍需验证对应数据是否存在对本期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