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时,可能因违反审计独立性要求而面临非鉴证服务限制规定。若同时承担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将导致无法通过防范措施有效性评估来降低不利影响严重程度。编制财务报表作为管理层职责的核心内容,若由审计机构执行,会引发自我评价不利影响,同时因自身利益冲突防范不足或密切关系风险控制失效,直接威胁独立性。
管理层职责禁止范围包括制定战略政策、员工招聘与解雇、交易授权等具体行为。此外,管理银行账户、代表管理层向治理层报告、设计内控系统等均属于管理层职责范畴。此类行为将导致审计机构因参与审计客户管理界限内的活动,产生严重的自我评价和利益冲突问题。
为确保审计独立性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需严格区分服务边界,避免涉及审计客户的财务报表编制责任或内控执行。任何承担管理层职责的行为均被视为对独立性的根本性破坏,因此必须完全禁止,以防止因职责重叠导致的不可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