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周书·立政》记载了周公向周天子阐述治国理政的核心思想。周公强调“立政”制度构建需以贤德为本,提出“三宅”人才选拔标准,即通过德行、政务、司法三方面考核官员,并推崇“九德”作为官吏德行规范,确保“常伯”“常任”“准人”等职官体系的有效运行。
文中追溯商周历史,指出商汤、文王、武王均以“授民”治国方略为核心,注重政教传承。文王通过“三宅”选拔贤能,设立司徒、司马、司空等官职,完善司法与军事体系;武王则继承其制,强调以德治国,巩固“授民”实践,实现天下大治。
周公进一步提出“立政用人”的具体措施,包括明确官吏职责、强化司法监察职能(如“准人”执掌中正之法)、规范军事管理(如“虎贲”“缀衣”护卫王权)等。他呼吁后世君主遵循文王、武王的政教传统,以“树欲树慎”为原则,通过“三宅三俊”选拔贤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最后,周公以殷商覆灭为鉴,强调“立政”需敬畏天命、重视民意,任用“穆夫”“吉士”等德才兼备之人,以实现“方行天下,治于海表”的宏伟目标,彰显周王朝“耿光”“大烈”的治国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