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在秦国推行的法家治国理念特点以严刑峻法为核心,虽成功实现变法,但其执政方式因刻薄严酷招致悲剧结局。商鞅立威手段包括处置太子犯法事件,以穷灭之刑羞辱贵族,迫使全国守法,但过度依赖威权导致德不足,引发逆反心理。例如,他将赞扬新法的百姓视为“乱法之民”发配边疆,暴露其压制舆论、弱化多元声音的弊端。
赵良劝告核心内容揭示了商鞅失败的深层原因。赵良以“得人者兴,失人者崩”对比商鞅与五谷大夫的差异,指出商鞅因残民失德、戒备森严而不得民心,最终因积怨招致车裂之刑残酷性结局。商鞅逃亡时因严法被拒,更印证其执政方式与人本思想重要性背道而驰。
司马光法治与教化观点通过对比商鞅与魏文侯儒法并用的治国理念展开。魏文侯平衡法家实践与儒家道德教化,强调以人为本;而商鞅仅依赖条文束缚,忽视人心收服,导致渭河审讯严酷案例等暴政。司马光认为,法治须结合道德教化,统治者需“执法续德”,避免滑向形式主义。商鞅之死不仅因守旧势力反扑,更因法家理念中德不足导致失败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