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将君主分为五类:创业者、守成者、灵仪者、中兴者、乱亡者。其中创业者属开国之君,智勇冠绝一时;其余四类为继承型君主,其历史作用因治国策略不同而分化。
守成之君以恪守法度、修补弊政为核心特征,如汉文帝通过轻徭薄赋维持社会稳定,展现警戒拒绝奢侈的守成君主特质。这类君主需具备中等才能,通过遵循治国法度的修补调整,避免民生凋敝,使祖业得以延续。
中兴之君则需兼具才能与勤政,如汉宣帝和唐献宗,以君主才能与治国成效扭转衰势,实现王朝复兴。他们重视民间疾苦,修正前代弊政,成为继承型君主中少有的成功典范。
灵仪之君与乱亡之君代表继承者的失败类型。灵仪之君的享乐主义导致治国懈怠,如不辨忠奸、忽视法度;乱亡之君的荒淫统治则表现为暴虐无道,最终引发内乱或外敌入侵。这两类君主加速王朝衰败,印证司马光的君主分类标准对历史规律的总结。
继承型君主中,守成与中兴之君的成功关键在于勤勉修德、遵循法度,而灵仪与乱亡之君的失败则源于放纵与昏庸。历史表明,守住祖业的难度不亚于创业,君主才能与治国策略的适配性直接决定王朝兴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