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是考试重点,近年分值上升至5分,命题趋于细致。监察范围涵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8类设备,排除军事、航天、矿山等非监管领域。相关考题需区分适用场景,如工地起重机由住建部门监管。
特种设备生产需实行许可制度,涉及设计文件鉴定的设备包括锅炉、气瓶、氧舱、大型游乐设施等。形式试验针对新材料或新部件,需由核准机构完成。出厂设备需附带设计文件、合格证明及监督检验证明,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名牌和安全警示标志。
安装改造修理环节中,电梯安装可由制造单位或授权单位实施,施工单位需提前向市级监管部门报备,竣工后30天内移交技术资料。监督检验是交付使用的前提,确保安全性能达标。
特种设备经营中,出租方承担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承租方无需负责。进口设备需提前向监管部门报备,技术文件须用中文标注。考题常涉及责任划分,如维护保养义务归属及安装流程合规性。
检验检测与安全监管强调专业考核,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市场监督部门)统一管理。命题重点包括设计文件鉴定、监督检验程序及维护保养责任,需结合法条和实际案例掌握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