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制度特征与认定流程
工伤保险制度特征包括强制性参保、用人单位单方缴费、覆盖职业伤害风险及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其核心以劳动关系为前提,要求伤害与工作直接相关。工伤认定遵循“三工原则”(工作时间、场所、原因),并通过补充条款扩展至上下班途中非主责交通事故、因公外出等场景。若单位未参保,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赔付后追偿,确保劳动者权益。
工伤待遇与争议处理
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决定赔偿标准,分为十级伤残等级,对应不同月工资倍数。工伤待遇包含医疗费、伤残津贴及工亡补助金等,与民事侵权赔偿存在交叉但性质不同。争议处理中,单位需对非工伤主张举证,劳动者或亲属可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行政认定结果可通过复议或诉讼复核。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劳动争议涵盖工资、社保、工伤待遇等纠纷,需通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处理。劳动仲裁实行法定管辖,时效为一年(拖欠报酬可延至离职后一年)。小额争议(如12个月最低工资内)及执行国家劳动标准的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起诉。仲裁委由多方代表组成,程序无需书面协议,强调劳动者权益优先。
劳动仲裁特殊规则
劳动仲裁区别于民事仲裁,具有公益性质且免费申请。终局裁决适用于两类情形:小额经济补偿争议及执行国家劳动标准的纠纷。仲裁时效规则允许劳动者在离职后追溯拖欠报酬,但需注意时效限制。争议处理中,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与赔偿标准为常见焦点,需结合专业鉴定与法律条款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