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体系的核心是建立金字塔结构安全团队。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层需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大中型国企需成立安委会,其他企业可设安全科,并配备专职安全员。项目层面需组建安全领导小组,总承包、分包单位共同参与,按工程规模配备足够项目专职安全员,如房建超5万平米需至少3人。
四等级风险管控措施要求对超危大工程(红色)、危大工程(橙色)、一般风险(黄色)、低风险(蓝色)采取不同管控层级。红色风险需企业负责人直接管理,橙色由项目经理负责,隐患排查治理需区分一般隐患与重大隐患,后者须向监管部门双报告。
总包分包连带责任强调总包对分包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分包不服从管理导致事故需负主要责任。企业负责人每月代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工作日的25%,危大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到场;项目经理需驻场时间超80%,离岗需经建设单位批准。
从业人员权利包括紧急避险权,即在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可拒绝作业并撤离。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是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之一,如建筑电工、起重机械司机等岗位需持省住建厅认证的资格证,无证上岗属安全管理类重大隐患。
安管人员需持A/B/C证上岗,其中企业负责人考A证,项目经理需建造师证+B证,专职安全员持C证。特种作业人员脱岗超6个月需重新考核,新上岗人员需师傅带教实习方可独立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