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实行五方质量责任主体制度,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需承担质量终身责任。通过设置花岗岩永久性标牌和质量终身承诺书备案制度,确保工程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即使单位注销或人员离职,仍可通过标牌信息追责至自然人,保障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落实。
施工单位必须按图纸及技术标准施工,发现设计错误需及时反馈修改。材料设备进场需经检验和见证取样,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需现场取样送检,见证比例不低于30%。检测机构需独立公正,检测报告需三签一章,不合格结果需单独建档并报监管部门。隐蔽工程验收前需通知建设单位和质监站,返修责任按原因划分,非施工方责任可索赔。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需满足五项条件:完成合同内容、档案完整、主材检测合格、四方签署质量文件、提交保修书。涉及规划、消防、节能等专项验收需前置完成,其中消防验收分政府验收和备案抽查两类。节能验收需通过外墙构造、外窗气密性和设备性能检测,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不得验收。
工程竣工后15日内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备案材料包含验收报告、专项验收文件及质量保修书。未备案工程不得办理产权登记,违规验收需重新组织。工程档案需同步形成电子档案,改扩建导致结构变更需重新编制,日常维护需补充档案内容,确保工程历史记录完整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