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量是支付的前提,分为单价子目和总价子目。单价子目按月计量,以实际完成量结算;总价子目按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计量周期。监理人需在7天内复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逾期则默认认可。
预付款用于材料购置、临时设施等,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战略金额)的10%-30%。承包人需同步提交与预付款金额对等的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应在预付款扣清后14天内退还担保。
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计划总额的60%,其余部分随进度款支付。若逾期未付且发生事故,发包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进度款支付周期与计量周期一致,承包人需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14天内完成审核,发包人28天内支付,支付比例通常为60%-90%,国企项目不低于80%。
竣工结算时,承包人提交包含合同总价、已付款和应扣款的申请单。监理人和发包人分别用14天审核,签发证书后14天内支付。最终结清在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启动,审核流程与竣工结算相同,最终结清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付款。
战略金额作为预备金不纳入预付款计算,总价子目工程量以合同约定为准,变更除外。监理人对计量的复核权和逾期认可机制贯穿所有支付环节,确保工程款支付的规范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