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在弟子子贡赴任前,强调为官需遵循天道自然规律政治准则,要求其勤政慎行,做到“不夺不伐,不暴不盗”。他指出,古代政治与生产皆顺应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规律,违背天时会引发治理问题。子贡误解“盗”为偷窃财物,孔子则深入解释“夺”“伐”“报”“道”的深层含义,指出用不贤取代贤能、政令迟缓而惩罚严苛、归功于己等行为均属为官失道。
孔子进一步剖析君子小人行为差异:君子掩人之过以养善,小人毁人之善以为功。真正的君子将他人善行视为己有,对他人的过失感同身受,体现“掩善掩恶慎行准则”。若官员内部不互相训导而对外诽谤,则违背亲善和睦之道。
关于治理方法,孔子提出“奉行法度利民”与“枉法侵害”的对比:懂得为官之道者依法利民,不知者枉法害民,这正是民怨产生枉法侵害的根源。他批判隐匿善行(避嫌)与宣扬恶行(小人行径)的两种极端,强调官员需以同理心对待百姓。
最后,文本引申至弟子规善劝德鉴的实践,指出仅学文不践行会助长浮华,真正践行者应“善相劝,德皆鉴”,将他人成就视为自身修养的延伸。这种以文化人的过程,要求官员通过道德自省与行为规范,实现治理与个人修养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