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7年,宋朝在区野河西地遭遇断道乌兵败,导致庞吉等边防官员被追责。司马光因恩师庞吉销毁相关文书保护,免于处分并被调回开封,但其内心陷入道德原则与现实政治冲突。他坚持认为增筑堡寨计划与兵败无关,多次上书为庞吉辩护,但朝廷舆论普遍将责任归咎于庞吉的边防策略。
庞吉作为河东路最高长官,最终被剥夺节度使头衔并贬至青州。司马光为自证清白,两次向仁宗皇帝上书请求连带处分,强调修堡计划由其提议,但朝廷刻意忽视其诉求。司马光因此产生强烈自我谴责,认为背叛了恩师与同僚,甚至萌生自毁倾向,但因担忧被视作“沽名钓誉”而被迫沉默。
事件余波中,邻州通判夏雨因兵败牵连被贬,十年后仍受政治污点影响。司马光收到夏雨来信后,方知同僚未将其视为叛徒,但内心仍难释怀。尽管仕途未受影响且获开封府推官晋升,司马光始终因庞吉政治保护手段与自身道德准则的矛盾而挣扎,最终萌生离开权力中心的念头。
此事件揭示了北宋官场中军事决策、政治庇护与个人道德的多重纠葛。司马光的痛苦源于对庞吉牺牲式保护的无力回应,以及宋朝边疆防御政策执行中权责分配的复杂性,成为其政治生涯的重要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