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生产经营单位需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规模较小企业可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矿山等高危行业必须配备专业救援设备,并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企业应急预案需定期组织演练,救援器材需定期维护保养。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须在1小时内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需2小时内逐级上报,各级政府按预案组织救援。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指挥,救援过程允许合理破坏现场以保障生命安全。
事故调查组需在60日内提交报告,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及救援措施效果。重大事故调查报告需15日内批复,批复后1年内需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需向社会公开。高危行业事故整改需全面落实防范措施,监管部门持续跟踪监督检查。
不同规模企业救援要求存在差异:大型高危企业必须建立专职救援队伍,小型企业可依托社会力量联合组建。政府部门需建立统一应急救援信息系统,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援体系建设,并通过协同联动提升应急处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