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解析
安全生产法明确其适用范围涵盖国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外资企业及合法组织,但香港、澳门地区不适用。需特别注意七个特殊领域(消防、道路/铁路/水上/航空交通、核与辐射、特种设备)优先适用专项法规。个体工商户及非法经营主体不属于调整范围,医疗活动等公益性行为不纳入安全生产法管辖。
重点章节与考试要点
安全生产法分为七节,其中第三节(单位安全保障)为重点章节,涉及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等核心内容,分值占比最高(9-11分)。第四节至第七节聚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划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类型,每部分分值2-3分。
关键制度与执行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需履行安全投入义务,配备管理机构及人员,落实交叉作业协调管理。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须专人现场监管。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的单位可采取停止供电措施,时限为24小时。高危行业须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事故单位须履行报告与抢救义务,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将面临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与行政处罚标准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标准包括对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双重追责,关闭违法单位的情形首次纳入考点。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安责险)近年分值波动,需结合历年真题掌握。考试需重点区分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的关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法定安全条件要求及特殊行业准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