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仇制度,古代礼法规定:子女需与杀父仇人死斗,兄弟之仇需随身携带武器即时复仇,朋友之仇则在其未逃亡他国时执行。卿大夫若未能维护国都防御工事标准,或地方官员放任土地荒废,均被视为失职之耻。
祭祀礼仪物品处理有严格规范:破损的祭服需焚烧,祭旗、龟策及祭祀牲口需掩埋。参与庙祭者需遵守祭肉分配原则,忌日结束后自行带走应得祭肉。卒哭礼后需避讳死者之名,但双字名可仅避其一,侍奉父母者需避祖父名讳,未侍奉者则无需。
避讳制度规范要求:臣子面见国君时不避家讳,但需避国君之讳;诵读经典或书写文告时无需避讳。庙中祝文不得避讳国君夫人名讳,其家讳仅限门内使用,不涉及公族亲属。
择日禁忌规则强调:祭祀外部神明用单数日,祭祀家内神明用双数日。择吉日时,本旬外称"元谋日",本旬内称"计谋日"。进入新地域需先了解地方禁忌风俗指南,入城需知城俗,入户需明家讳,以遵循礼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