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会议上,各国围绕中国问题达成多项协议,包括订立《九国中国关税条约》,提出修订关税体系,并推动外国驻军撤兵决议。会议明确要求裁撤领事裁判权撤销协商,公开中国相关国际条约,并约定交还租借地归还争议中的部分权益。但实际执行中,租借地归还问题因部分国家拖延而未能全面落实。
关于外国驻军撤兵决议,依据辛丑条约驻兵条款及日俄护路队依据的《普兹茅斯和约》,俄国与日本原应在中东、南满铁路保留护路队。但俄国已撤兵,日本却未履行中日东三省撤兵协定。此外,租界无约驻兵问题中,英美法日等国在租界驻军缺乏条约依据,会议决议要求各国撤兵,但最终仅日本撤出汉口驻军,其余国家未行动。
会议针对领事裁判权撤销协商提出审查历史条约,并要求总税务司条约通知机制确保新约透明化。同时,各国同意裁撤外国在华邮局裁撤,仅保留租借地及条约规定范围内的邮局,并维持外国邮务总办地位保留。
无线电台限制案规定,除使馆界及条约允许区域外,外国无线电台需移交中国政府。上海法租界电台限制为仅收发关店,其余电台由政府赎回。中国铁路管理统一案则强调铁路权益收归国有,但实际进展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