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

税法-第14章税务行政法制-188税务行政诉讼

所属专辑: 0基础学CPA税法
主播: 考伯乐
最近更新: 3天前时长: 08:23
0基础学CPA税法
扫码下载蜻蜓app
听书/听小说/听故事
4.5亿用户的选择
节目简介

# 税务诉讼级别管辖规定

# 税务案件地域管辖原则

# 税务裁定管辖类型

# 税务行政诉讼征税行为

# 税务行政处罚案件

# 税收保全措施受理

# 税务诉讼原告资格条件

# 行政诉讼被告确认标准

# 税务维持判决适用情形

# 税务撤销判决条件

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级别管辖规定基层法院负责一般案件,中级法院管辖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政府行政行为案件、海关案件及重大复杂案件,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分别处理本辖区及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地域管辖包括以原行政行为机关所在地确定的一般管辖和特殊法律关系对象的特殊管辖。裁定管辖涵盖移送管辖、上级指定管辖及管辖权转移三种类型。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涵盖八类情形: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纳税担保要求、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阻止出境通知、税收保全措施(冻结存款、查封财产)、强制执行措施(扣缴税款、拍卖抵税)、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或发售发票,以及行政不作为。
起诉和受理需满足四个条件:原告需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公民或组织,被告明确具体,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清晰,且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审理后的判决类型包括维持判决(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撤销判决(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或滥用职权)、履行判决(责令限期履职)及变更判决(处罚明显不公)。
判决标准严格对应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维持判决适用于合法合规行为,撤销判决针对程序或职权瑕疵,履行判决和变更判决则分别解决行政不作为及处罚显失公平问题。

评论
还没有评论哦

该专辑其他节目

回到顶部
/
收听历史
清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