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是施工安全防护的核心内容。危大工程范围及管理明确要求对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高风险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方案,内容需包含工艺技术、计算书及应急预案。超危大工程需通过专家论证,由总包组织专家库中5名以上专业对口人员参与审查,确保方案可靠性。
安全施工费用计提标准由建设单位在概算中确定,按工程类别比例提取,专款专用。挪用费用将面临罚款,结余资金需退还。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要求强调动火审批、分区管理及消防预案编制,禁止在未竣工建筑内设宿舍,项目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标准依据死亡、重伤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划分,采用“就高不就低”原则。三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施工单位每半年组织演练并备案。事故逐级上报程序规定现场人员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总包负责上报,特种设备事故需同步报监管部门。
事故调查组职责范围涵盖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及整改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60日内提交报告。安全监管委托机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可委托安监站实施具体监督,监督人员需占机构总人数75%以上,持证上岗。对拒不执行停工令的单位,监管部门可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严重失信行为将纳入联合惩戒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