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

【2025精讲课】第33节课6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主播: 苏苏助考
最近更新: 7天前时长: 42:24
一级建造师|法规|精品课
扫码下载蜻蜓app
听书/听小说/听故事
4.5亿用户的选择
节目简介

#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 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度

# 双重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 总分包安全生产连带责任

# 企业负责人代班检查要求

#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规定

# 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管理

# 安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
施工单位需构建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安全总监等高层管理团队的安全职责。大中型国有企业须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其他企业应设置安全处或安全科,并配备专职安全员。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需至少配备6名专职安全员,资质等级与专职人员数量呈正相关。
项目安全管理与人员配置
项目经理需建立项目安全体系,重点监督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配置需符合标准:房建工程5万平米以上配3名专职安全员,市政工程合同价超1亿元配3名专职。专业分包须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劳务分包按作业人数动态调整。技术负责人需承担安全技术交底及专项方案审核职责。
双重预防机制与隐患排查
施工单位需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将风险划分为红、橙、黄、蓝四级。超危大工程(如5米以上深基坑)列为红色风险,由企业负责人直接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包括无证施工、安管人员无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违规操作等,需向监管部门及职代会双报告。
总分包责任与代班制度
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需统一编制应急预案并上报事故。企业负责人每月代班检查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25%,危大工程施工或项目出现险情时必须现场督导。项目经理每月在岗时间不得低于施工时间的80%,危大工程施工期间严禁离岗。
从业人员与特种作业管理
从业人员享有紧急避险权(如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时拒绝作业),需履行隐患报告义务。安管人员须持A/B/C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如建筑电工、起重机械司机)必须取得住建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无证上岗将被判定为重大隐患。企业需定期核查证书有效性,确保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评论
还没有评论哦
回到顶部
/
收听历史
清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