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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精讲课】0407.第3节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

主播: 旷视助考
最近更新: 2025-05-31时长: 45:20
执业药师|中药|法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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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 处方药分类管理要求

# 非处方药安全性标准

# 甲类非处方药红色标识

# 乙类非处方药绿色标识

# 双跨药品标签规范

# 非处方药安全性评价指标

# 非处方药有效性评价标准

# 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规范

# 处方药销售记录保存期限

# 非处方药专用标识规范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界定与分类
处方药需凭医师处方调配使用,而非处方药(OTC)依据安全性和便利性划分,允许患者自行使用。甲类非处方药使用红色标识,乙类非处方药使用绿色标识,后者安全性更高。双跨药品需同时标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标签,包装颜色需显著区分,但商品名称保持一致。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转换管理
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需满足“安效稳便”原则(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安全性评价需验证长期使用风险,有效性评价需确保患者自我用药的预期效果。中西复方制剂、含毒性成分或抗菌药物的药品不得作为乙类非处方药。监测期内的药品、特殊管理药品(如疫苗、麻醉类)不可转换。
零售环节的监管要求
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需保存处方至少5年,禁止开架自选或促销。甲类非处方药需药师指导,乙类非处方药可经自动售药设备销售。不得零售的药品包括放射性药品、终止妊娠类药品及中药配方颗粒等,需遵循“舍断一斤肉,米蛋配芝麻”口诀记忆。
非处方药标识与双跨药品规范
非处方药标识为水平长轴椭圆形,单色印刷时需标注“甲类”或“乙类”。双跨药品需严格区分适应症和剂量,非处方药部分不得扩大治疗范围。零售环节的忠告语明确区分处方药(“凭医师处方”)与非处方药(“按说明书使用”),确保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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