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定义与注册要求
执业药师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并注册后,方可在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执业。注册条件包括取得资格证书、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单位同意及完成继续教育。若存在健康问题(如传染病或精神疾病)、刑事处罚未满三年或不良信息记录,则不予注册。
考试与免考政策
考试由药监与人社部共同管理,每年一次,考试周期为4年。免考条件要求具备药学或医学高级职称,且在药学相关岗位工作。免考人员需在2年内通过剩余科目,成绩全国有效。
继续教育管理要求
执业药师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占三分之二。学时可通过脱产培训、网络学习、科研项目或发表论文折算。特殊情况下(如伤病或突发事件),可申请延期或视同学时完成。
注册变更与注销情形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需向省级药监部门申请,有效期不变。注销情形包括有效期满未延续、挂证、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无正当理由离岗超1个月等。不良记录(如欺骗或受刑事处罚)将影响注册资格。
执业药师道德准则
执业药师需遵循救死扶伤、尊重患者、依法执业、持续学习等道德规范。重点要求将患者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平等对待不同背景人群,并自觉抵制不道德行为。考试常通过案例匹配道德准则关键词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