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围绕药品监督管理行政行为展开,重点解析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核心内容。
行政强制措施与执行
行政强制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为预防危害发生而采取的暂时性限制措施,如疫情封控、冻结账户或查封场所。其典型情形可归纳为“洞扣查封限自由”,包括冻结存款、扣押财物、查封场所及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执行则针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通过加处罚款、划拨存款、拍卖财物等方式强制履行义务,核心方式为“加拍划拨代履行”。
行政复议范围与程序
行政复议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争议,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拒绝或行政强制。申请人可对侵犯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在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并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可复议的情形包括国家行为、内部处分、民事调解等。复议机关一般为县级以上政府或上级机关,复议结果包含维持、撤销、变更等决定。
行政诉讼流程与要点
行政诉讼是“民告官”的司法救济途径,受案范围与行政复议一致。当事人可自知道行政行为起6个月内直接起诉,或对复议结果不服时在15日内起诉。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及代理人,法院通过审理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裁判。重点区分复议与诉讼的衔接规则:复议后可诉讼,但诉讼后不可复议。
实务应用与案例分析
课程通过假药查处、企业处罚等案例,强调行政强制措施与执行的实务区分,如查封场所属于强制措施,加处罚款属于强制执行。同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拆迁补偿等场景,解析行政复议与诉讼的适用条件及程序要点,帮助理解法律条款的实际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