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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精讲课】0401.第1节 药品经营许可与行为管理

主播: 旷视助考
最近更新: 2025-05-31时长: 56:31
执业药师|中药|法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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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 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

# 批发企业仓库管理要求

# 零售连锁总部审批部门

# 药品经营方式分类依据

# 冷藏药品经营范围标注

# 零售药店职业药师配备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 药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 乙类非处方药告知承诺制

药品经营许可基本概念

药品经营活动涵盖采购、储存、运输、销售及售后环节,除持有人自行批发外均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分类依据为销售对象:批发企业面向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等,零售企业直接服务个人消费者。冷藏药品经营范围标注需在许可证中明确,毒性中药饮片需单独标注。

企业经营资质与规范

批发企业仓库管理要求须配备自营仓库并自行管理,而零售连锁门店需符合独立经营区域规定。零售药店职业药师配备强制要求处方药及甲类非处方药销售场景,乙类非处方药可通过考核后经营。所有企业需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覆盖质量管理全流程。

许可证审批与变更管理

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中,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审批部门为省级药监,零售企业由市县级审批。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包含经营方式、范围、地址及仓库地址(“三个金库”),需经审批;登记事项变更需备案。仅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但事后核查严格。

许可证延续与注销

药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需在效期届满前6个月至2个月提交,逾期未决需停业。许可证编号规则包含企业类别代码(A批发/B总部/C门店/D单体)及地区编码。注销情形包括企业停业、证照失效等,零售连锁总部兼并其他企业时可按变更流程办理。

重点监管与合规要求

疫苗、放射性药品及医疗机构制剂禁止批发企业经营。冷藏、毒性药品等特殊类别需单独标注经营条件。检查中发现承诺不实或条件不符的,将限期整改或撤销许可,虚假承诺按骗取许可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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