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基本原则强调,当事人名称变更、法人更换或经办人离职等不影响合同效力,无需重新签署。例如工程结算时,若甲方公司重组导致名称、账户变更,原合同仍有效。合同主体合并分拆时,合并后公司或分拆单位需连带承担原合同义务,不得以主体变更为由拒绝履行。
合同漏洞指约定不明或未约定事项。填补规则分三步:首先协议补充,其次参照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应用场景,最后依据法律规定。交易习惯可通过行业惯例或历史合作模式确定。例如保费承担争议中,合同明确约定优先于行业惯例;不可抗力清理费用若未约定,则按行规处理。
合同抗辩权类型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未约定履行顺序的情形(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后履行方要求前履行方先履约(如建设单位未付备料款,施工单位可暂停施工)。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需满足:后履行方经营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丧失商业信用,此时前履行方可暂停履约并通知对方,若对方未恢复能力或担保,可解除合同。
合同漏洞争议中,协议补充优先原则是核心。例如材料质量标准未约定时,协商一致可执行行业标准。费用承担争议需区分报酬与履行费用:律师差旅费无约定时由履行义务方承担。合同漏洞不影响效力,需通过填补规则继续履行,不得单方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