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

【2025精讲课】第19节课4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1)

主播: 苏苏助考
最近更新: 7天前时长: 21:35
一级建造师|法规|精品课
扫码下载蜻蜓app
听书/听小说/听故事
4.5亿用户的选择
节目简介

# 必须招标项目判定标准

# 招标范围分类条件

# 招标规模达标阈值

# 自愿招标法律适用

# 强制招标监管要求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区别

# 招标流程时间规范

# 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清单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限

# 投标保证金金额限制

# 招标代理公司专业服务

# 评标定标权保障

必须招标项目判定标准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核心在于判断项目是否属于必须招标范围。需满足“范围+规模”双重条件: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或国际贷款项目;规模要求施工合同400万以上、材料采购200万以上、服务类100万以上。若项目属民营资本且不涉公共属性,即使规模达标也无需招标。
自愿招标与强制招标的法律适用
自愿招标项目虽非法定强制,但仍受《招标投标法》约束,但招标人可自主选择招标范围、方式及组织形式。强制招标项目需严格遵守公开招标流程,如文件发售不少于5日、投标截止前20日发布文件等。最高法院及发改委明确,法律未区分强制与自愿招标,但两者在操作细节(如时限要求)存在差异。
特殊情形下的招标豁免与调整
对于必须招标项目,若涉及不可替代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方自建能力或采购人自主施工能力等情形,可批准不招标;国资控股项目在技术复杂或供应商有限时,可转为邀请招标。案例分析显示,需精准区分“批准不招标”与“批准邀请招标”的适用条件。
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与招标自主权
政策制定需遵循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禁止限制招标自主权(如指定电子交易系统)、排斥外地企业或增设不合理保证金。审查清单强调保障招标人定标权,避免信用评价滥用,确保全国统一市场条件。
招标流程规范与常见错误
招标流程需符合时间规范:文件发售不少于5日,澄清修改需提前15日通知并顺延截止时间。案例分析揭示典型错误包括投标保证金超限(施工项目上限80万)、文件发售不足5日、澄清修改与截止时间间隔不足等,需严格遵循流程避免违规。

评论
还没有评论哦

该专辑其他节目

回到顶部
/
收听历史
清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