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规范
劳务派遣涉及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及劳动者三方主体,劳动关系与用工分离是核心特征。派遣公司承担劳动关系管理,用工单位负责实际岗位安排。工伤责任划分规则明确:劳动者自身工伤由派遣公司申报,造成第三方损害则由用工单位担责。劳务派遣仅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岗位,长期关键岗位使用属违法。
劳动报酬与工资支付
工资支付法定形式要求以人民币按月发放,不得以实物或虚拟货币替代。劳动者在法定休假、社会活动等期间,单位需依法支付工资。拖欠劳动报酬时,劳动者可申请仲裁或支付令。最低工资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且不含加班费及特殊补贴,单位在任何阶段均不得低于该标准。
农民工工资账户管理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用于担保工资发放,施工合同额1%-3%存入,完工无拖欠可销户退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项目设立,建设单位按月转入人工费,银行直接代发工资至农民工个人账户。两类账户均专款专用,禁止挪用或冻结。
加班与职业健康保护
加班时间法律上限为每日不超3小时,月累计不超36小时,抢险等特殊情况除外。职业病危害警示说明需载明危害类型、后果及应急措施,有毒有害场所须配置报警装置及急救设备。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需明确告知劳动者防护措施。
特殊群体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禁止安排井下、有毒有害等禁忌岗位,需定期体检并登记用工信息。女职工三期保护规定怀孕七个月以上及哺乳期不得安排夜班或高强度劳动,产假期间工资需正常发放,岗位调整不得降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