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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精讲课】第38节课81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制度

主播: 小夏助考
最近更新: 7天前时长: 28:51
一级建造工程师|法规|精品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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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 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水污染防治规定

# 建筑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 噪声敏感区施工规范

# 建设单位环保责任划分

# 施工单位防尘降噪义务

# 环保违规按日连续处罚

# 污水排放许可申请流程

#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标准

# 施工噪声实时监测系统

大气污染防治
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建设单位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明确施工单位责任。工地裸露地面需覆盖密目网,超三个月须绿化或铺装。施工单位需制定扬尘防治方案,设置围挡并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违反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将面临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罚款从责令整改次日起持续计算。
水污染防治
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前查明地下管线设施,与施工单位及维护单位共同制定保护方案。施工污水需处理后排放,特殊情况下可申请排水许可证接入市政管网。主管部门重点审查排放安全,严禁违规排放泥浆或堵塞管道。排水单位缴纳污水处理费后,无需重复缴纳排污费。
固体废物管理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须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置,严禁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混放。建筑垃圾再利用率需达30%,拆除工程废料利用率需达40%。不具备现场处理条件的,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至指定场所,并随车携带处置核准文件。
噪声污染防治
噪声敏感区域施工需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建设单位须设置噪声监测系统并与监管部门联网,数据造假将受罚。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特殊情况下需取得证明并公示。工艺连续作业(如混凝土浇筑)或抢修抢险可豁免,但需保障公众知情权。
法律责任与综合管理
环保责任明确划分:建设单位负责费用及前期准备,施工单位落实具体措施。近年来推行的综合许可制度整合了施工许可、排水许可、垃圾处置等多项审批,简化流程。违规行为除罚款外,还可能涉及设施修复赔偿及信用惩戒,强化了环境保护制度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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