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核心规则
买卖合同以标的物交付为风险转移节点,特殊情形下适用在途货物风险自合同成立转移的规则。卖方需承担标的物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后者包含所有权争议或第三方权利主张情形。买方应在两年检验期内完成验货,存在质保期的货物需在质保期满前完成检验。分期付款累计欠款达总价五分之一即构成根本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付款。
借款合同类型与效力
民间借贷区分自然人借贷(实践合同)与单位借贷(诺成合同),利息约定不明时自然人借贷不支付利息,单位借贷参照市场利率。职业放贷、转贷牟利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借贷合同无效。借贷利率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保证合同责任界定
保证合同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保证方式未约定时默认为一般保证,债权人需先向债务人追偿。保证期间未约定为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保证范围未约定包含主债权、利息及实现债权费用。主合同变更需保证人书面同意,债务加重或债务人更换未经同意则保证人免责,债权人转让债权需通知保证人但无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