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围绕建设工程发承包的核心规则展开,重点解析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与施工总承包的区别。工程总承包资质要求包括设计、施工双资质,且需具备类似项目业绩,禁止代建、监理等关联单位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若达到法定规模标准,必须通过招标确定承包单位;非招标项目则依据投资性质选择发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连带责任方面,联合体需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总责。分包工程招标规则明确,涉及暂估价的分包需招标,其他分包需经业主认可。总价合同适用范围以控制投资为主,但抢险救灾项目可采用成本加酬金模式。
关于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如建筑师、建造师等),且无严重失信记录。资质互认政策探索提出,高等级企业可通过资质互认简化联合体合作,但目前仅限甲级设计院与一级施工企业试点。
联合承包资质等级规则强调,联合体成员按各自专业最低资质等级认定,且需共同签署合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条件要求公开前期文件,避免信息垄断导致不公平竞争。课程通过案例分析,梳理了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法律风险与实务要点,为考试及实践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