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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精讲课】第02节课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

主播: 天天助考
最近更新: 7天前时长: 20:03
一级建造工程师|法规|精品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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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 不动产物权登记规则

# 预告登记失效条件

# 自然资源所有权例外

# 物权保护民事责任

# 相邻关系权利冲突

# 合同物权效力区分

# 登记中心行为限制

# 地役权有偿使用规则

不动产物权的基本规则与例外
不动产物权效力以登记为原则,未经登记不生效,但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如油田、矿山)所有权为例外,无需登记。需区分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合同自成立生效,物权效力则由登记决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登记中心办理,按件收费,禁止附加评估或重复登记。
预告登记的作用与限制
预告登记用于保障期房交易安全,防止一房多卖。登记后未经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无效。预告登记在债权消灭或可办理正式登记后90天内未申请时失效。案例分析显示,一房两卖时合同效力独立,物权归属以登记为准,违约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物权保护与责任区分
物权受侵害时,首选赔偿损失,次选返还原物、排除妨碍等措施。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并行不悖。施工侵权案例中,相邻权利人可要求必要便利,但不得无理禁止施工,施工单位需承担多重责任。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实践应用
相邻关系强调无偿提供必要便利(如通行、排水),而地役权需有偿协商(如借用停车场)。权利冲突时需权衡合理性,如施工噪音与居民休息的平衡,需优先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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