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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精讲课】第28节课5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2)

主播: 天天助考
最近更新: 7天前时长: 29:58
一级建造工程师|法规|精品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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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 工期纠纷处理原则

# 开工日确认方法

# 竣工日认定规则

# 质量过错责任划分

# 工程结算争议解决

# 黑白合同效力认定

# 工程欠款利息计算

# 工程垫资条款效力

# 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 过错责任比例分配

工期纠纷处理原则
实际工期的计算需结合开工日与竣工日,开工日以开工令载明时间为准,若因不可抗力或发包人原因延迟开工,以实际具备条件日为准。竣工日认定规则分为三种情况:验收合格日、整改后验收合格日及发包人擅自使用转移占有日。工期顺延需承包人举证合理申请,法院支持未取得签证但理由充分的顺延请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工应顺延工期。
质量过错责任划分
承包人需对施工质量缺陷承担返修责任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发包人过错责任包括设计缺陷、不合格材料供应及指定分包问题,法官根据过错责任比例分配双方责任。发包人擅自使用未验收工程后主张质量缺陷,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外,法院通常不予支持,需结合举证责任认定质量缺陷来源。
工程结算争议解决
黑白合同效力认定以中标合同为准,数份无效合同参照实际履行或最后签订版本。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争议,优先参照合同清单类似项目计价,无类似项目按工程所在地计价标准执行。工程量确认以签证文件为准,无签证时可依据图纸等证据链佐证。
工程欠款与垫资条款效力
工程欠款利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贷款利率计算;垫资条款需明确约定,利息约定受贷款利率限制,未约定则无利息。非政府投资项目垫资条款有效,但需注意合同漏洞填补规则,如付款时间未约定则以交工日或起诉日为应付款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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