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包含勘查、设计、施工三类合同,其中监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在规则上存在差异。施工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依法招标项目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依据签订,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合同属于绝对无效情形。国家重大工程项目需按批准文件签订合同,示范文本为参考性文件,未采用不影响合同成立。
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及超越资质等级签订合同。资质挂靠因违反建筑法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转包违法分包的二级合同无效,但业主与总包的一手合同仍有效。若承包方在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或补办规划许可证,可视为有效合同。
黑白合同指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法院原则上支持按白合同确定权利义务,但对黑合同效力不做主动审查。变相黑白合同如高价购房、无偿建设等行为,若构成实质利益输送,法院可认定相关条款无效。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争议解决条款独立有效。工程验收合格时,发包人需参照合同折价补偿;不合格部分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则不予支付工程款。过错责任按双方过错程度分担,无资质施工方主张企业管理费等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时存在争议,需依具体情况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