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围绕《刑法》中与生产安全相关的五大罪名展开讲解,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例、危险作业罪现实危险界定、强令冒险作业罪判刑标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安全事故罪不报谎报后果。重点要求学员掌握各罪名的构成要件及量刑标准,例如通过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等判断刑期,并结合案例分析罪与非罪的界限。
针对刑事责任年龄界定争议,课程详细解读了现行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已满12周岁且情节恶劣需追责,以及75周岁以上犯罪从轻处罚的条款。通过河北邯郸三名未成年人杀人案判决结果,引发对“未成年人免死金牌争议”的讨论,强调法律对年龄的特殊保护与潜在社会风险之间的矛盾。
课程还剖析了特殊群体的刑事责任问题。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规定明确其无刑事责任能力时的处理流程,但间歇性精神病人正常状态犯罪需担责;醉酒者刑事责任认定则强调醉酒状态不影响定罪,需杜绝“借酒逃避责任”的行为逻辑。
最后,结合安全生产领域实际案例,解释了劳动安全设施违规追责的具体情形,例如脚手架坍塌等安全设施缺陷导致的重大事故,明确直接责任人的刑罚适用规则。通过对比未造成后果的危险作业罪现实危险界定与已致损的罪名差异,强调司法实践中对“现实危险”的严格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