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重点解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执法规范要求。监管部门需遵循行政许可审批规范流程,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事项不得批准;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经营的单位,应立即取缔并依法处理。执法过程中,监管部门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权时,需对技术秘密保密,并对违法行为采取当场纠正或限期整改措施。
针对安全隐患处置,监管部门拥有紧急处置权,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安全时责令停产撤人。查封扣押不符合标准的设施时,需遵守查封扣押时间限制,最长不超过60天,且行政机关需承担相关检测费用。对于拒不执行停产决定的企业,监管部门可实施停供电24小时通知措施。
新增考点涉及安全公益诉讼制度和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前者自2021年纳入法规后偶有考查,后者近年持续命题。非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亦为重点,如撤销已失效的安全审批、禁止指定采购品牌等规定需重点关注。典型案例分析表明,执法需优先排除隐患,如违规改造危险场所须立即整改而非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