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需履行经常性检查职责,发现问题需立即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安全管理人员拥有唯一权限决定停止使用设备,作业人员仅能报告隐患。使用单位须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建立隐患治理制度,禁止设备带病运行。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后需在30日内完成使用登记,并将登记标志置于显著位置。定期检验需在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提出申请,检验不合格或超期未检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锅炉等设备还需按规范进行水质处理并接受监督检验。
电梯维护保养须由制造单位或专业机构负责,维保方需对安全性能负责,故障后需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游乐设施每日启用前需试运行检查,安全警示标志需置于显著位置。使用单位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时,须全面检查并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使用。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设备,经安全评估或检验合格后可办理使用登记变更继续使用,但需加强检测频次。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价值的设备必须强制报废,注销登记后禁止移装使用。原制造单位对超年限设备不再承担安全责任。
租赁设备出现故障时,产权方(非承租方)承担隐患消除责任。进口设备需向进口地监管部门报备,科研所大、大型游乐设施运营方需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每月召开安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