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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精讲课】第09节课17建设工程刑事法律制度

主播: 琳琳助考
最近更新: 7天前时长: 38:17
一建(法规)精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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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 刑法首要原则

# 法律平等适用

# 罪刑比例原则

# 缓刑适用条件

# 累犯构成要件

# 工程安全犯罪构成

# 危险作业罪认定

# 劳动安全设施犯罪

# 附加刑种类特点

# 数罪并罚规则

刑法基本原则

刑法的首要原则是罪行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其次是平等适用原则,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三是罪责刑相生应原则(罪刑比例原则),要求刑罚与罪行及责任相匹配。例如,串通投标罪需依据刑法明文规定,而转包、偷工减料未达法定后果则不构成犯罪。

刑罚种类与适用

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和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等)。缓刑适用条件需满足轻刑犯(三年以下)、悔罪表现且无再犯风险等。累犯构成要件要求前后均为故意犯罪且间隔不超过五年,需从重处罚且不得缓刑。数罪并罚规则规定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量刑,附加刑需合并执行。

工程领域犯罪类型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为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需因降低质量标准导致重大事故(如桥梁垮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涉及劳动安全设施缺陷(如脚手架倒塌),需单位直接责任人担责。危险作业罪认定针对未取得许可擅自施工、篡改安全数据或拒不整改隐患等行为,即使未实际发生事故,但存在现实危险即可定罪。

案例分析及实务应用

危险作业罪类比危险驾驶罪,强调“现实危险”的入罪标准。例如,破坏安全监控装置或组织无证施工可能构成此罪。隐瞒事故致人死亡可能升级为故意杀人罪。实务中需严格区分违法与犯罪界限,如偷工减料未达百万损失不构成犯罪,但代替考试等法定考试舞弊行为直接入罪。

刑罚执行与特殊情形

附加刑可单独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仅针对外国人。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需收监执行,附加刑不因缓刑暂缓。怀孕或75岁以上罪犯符合条件可适用缓刑,但重刑犯(如五年以上)不适用。实务中需结合案例理解法律条文,如虚假承诺骗取中标不构成犯罪,因刑法未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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