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围绕建设工程法律基础知识展开,重点解析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的核心概念。法律体系被形象化为分层结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等形成层级体系,法律部门则按调整社会关系划分,强调民商法与社会法的底层逻辑差异:民商法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社会法侧重弱势群体保护。
法的效力层级与冲突解决规则是核心考点。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当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冲突时,需国务院提出意见或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法律形式通过名称和制定机关区分,如“条例”为行政法规,“办法”多为规章。
立法权限明确十项根本大事只能由法律规定,包括税收制度、犯罪刑罚、人身自由限制等。其中四项为绝对保留,其他需法律授权才可制定行政法规。备案审查制度要求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需说明变通依据。
课程强调分值分布与学习策略,建议优先掌握高频考点如法律体系、合同与纠纷解决,后期处理文物保护和税收等细节内容。通过逻辑框架与案例结合,帮助学员理解建设工程法律的核心脉络。